联合检查组完成对本机构2025年浙江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24〕19号)和《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浙评协〔2024〕54号),检查组于2025年8月1日至8月6日对湖州冠民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的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业务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