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冠民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25〕9号)、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注协〔2025〕112号)精神,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确定列入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的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共86家)之一,经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组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30日联合检查,检查工作顺利结束。
本次重点检查内容及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党建情况、审计报告报备赋码情况、业务报告质量、财务核算情况等。
浙江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委派专职检查人员参与跟踪现场检查,湖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并委派专职检查人员跟踪现场检查。
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在检查过程中事务所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合伙人专人负责;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期间被抽到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准时在现场配合检查和约谈。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全体执业人员认真梳理业务报告及工作底稿等资料,按时完成自查工作记录及自查报告,联合检查组同志战胜酷热天气、认真负责、严把政策质量关,确保检查工作保质按时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