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日下发《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审计。对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将进行重点审计,促进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据悉,该《意见》也是第一次专门对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最新下发的《意见》时介绍,自2004年教育部修订颁布新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各直属高校相继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在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4年,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审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3万多项,增长42%;审计资金总额3000多亿元,增长80%;促进增收节支13亿元,增长33%;提出审计建议近9000条,增长83%;制定内部审计制度200多项,增长36%。
教育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通过审计发现,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基建工程项目、校办企业资产等领域存在着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为维护直属高校资金、资产安全,此次的《意见》专列一部分,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科研经费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学校资产管理四大重点领域的内部审计工作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比如,针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意见》提出,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因公出国(境)、行政会议和培训支出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再如,《意见》要求,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意见》特别重申,“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此外,校办企业也是审计的重要内容。《意见》强调,要重点审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通过审计,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防范学校资产特别是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教育部:建设工程未经审计不得竣工结算
来源:文汇报作者:樊丽萍时间:2015-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