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

服务热线:0572-2035191
法律法规
首页 > 法律法规     

《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财会[2003]31号))

来源:作者:时间:2010-12-07

《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文  号:财会[2003]31)

发布日期:2003-11-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做好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现将《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