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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浙建站造(2007)5号)

来源:作者:时间:2010-12-07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

浙建站造(2007)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指导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服务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和操作程序,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指导性操作规程。

第二条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企业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按工程项目的进程可分为项目前期咨询、项目实施阶段咨询和项目后期咨询:

1.项目前期工程造价咨询包括建设项目投资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编制和审核项目扩初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等;

2.项目实施阶段咨询包括工程招投标策划,编制和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工程项目专项管理咨询和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与索赔费用的计算等;

3.项目后期咨询包括编制与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后评估,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工程造价鉴证等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接受社会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咨询企业均应遵守本操作规程。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浙建站造(2007)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