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25年公告第52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经营主体退出制度和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进行修订,形成了《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