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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财政部作者:时间:2022-04-14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18号令)。《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机构,重大事项经场所管理组织研究决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建立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制定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各项收入存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存入个人账户,并应当用于与本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活动;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的管理。

 附件: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docx